关于印发《“十四五”生态保护监管规划》的通知
(环生态〔2022〕15号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,各直属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决策部署,深入推进“十四五”全国生态保护监管工作,我部编制了《“十四五”生态保护监管规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生态环境部
2022年3月1日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3/202203/t20220323_972383.html